以研究人員的角度看Melamine
隨著媒體的不斷起舞、風波不斷,可以發現在社會上有很多現象 其一為 雄辯勝於事實 ,民眾希望的是是非題,但是研究人員心中的都是選擇題甚至申論題。這是認知的差異,下面列舉一些觀點 所有物質都是毒物,沒有一種不是毒物。只要劑量正確,就可以把毒物變成仙丹。 ——帕拉塞爾蘇斯(Paracelsus ,1493-1541,瑞士煉金士及醫生) 毒物在美國法律上的定義是:「當人體攝取某種物質時,如果它的劑量在每千克體重攝取50毫克(或更少)時就會致命,這樣的物質就被視作毒物。」 毒物致死劑量通常用「每公斤體重(kg)取多少毫克(mg)」來表示。給人服用的治療性藥物劑量,經常是根據他們的體重來計算因此,如果一般人的體重平均是60公斤,致命劑量是30毫克/公斤,那就表示,當一個正常人攝取1800毫克( 30 x 60 =1800mg)這種毒物,就會死亡。 因此,每樣東西其實都有一個安全的攝取範圍,身為一個生物體,無可避免的必須從外界攝取物質以維繫生命,但一定或多或少都有害處,因此俗語說:「人吃五穀雜糧,哪有不生病的?」 三聚氰胺(Melamine),民眾所要求的訴求是應該的合理的,但是不合標準的 標準要定在不管人怎麼吃都是無害的 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國際癌症研究中心 明確指出 三聚氰胺不具致癌性 以血漿測定或尿液排泄方式所得到之半衰期分別為2.7或3.0小時,顯示腎臟清除三聚氰胺物質的速率相當快,多喝水可以排除三聚氰胺,但長期攝取過多則會引起泌尿道系統結石。 器皿的確要精益求精,三聚氰胺含量應達到對人應完全無害的標準,或是完全使用跟其無關的安全原料製造 另一方面,加工食品自然不應該也不可以添加三聚氰胺 對於大眾來說,想要的就是完全無害(吃到撐死老死都完全沒影響) 而身為行政人員不應奢望民眾全盤了解,而是應該訂定標準 以下以三聚氰胺每天可累積的攝取量計算(每天全部吃的東西加起來) (1)攝取量0.0~0.50mg/kg:對人體無毒、無害,為每日攝取量(TDI)標準 (2)攝取量63~2000mg/kg:對身體可能有危害,應禁 (3)攝取量 2000mg/kg:連續13週攝取則會引起